来源:杭州生态环境 时间:2019-11-20 09:53:10
2019-11-20
杭州市政府于11月15日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杭政函〔2019〕103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有哪些内容?
01划定禁止使用区域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为:西溪路—留下街—天目山路—绕城高速公路—洙泗路—之江路—庆春东路—秋涛北路—艮山西路—环城北路—天目山路—万塘路构成的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02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哪些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排气烟度检测结果未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雪犁设备等)。
为什么要划定禁用区?
2018年以来,国家、省、市政府先后下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都明确要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小编再偷偷告诉你一个惊人的数据,一台普通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是国五重型柴油车的2倍和15倍约相当于200-400辆国五小客车,而在用机械由于年份长、技术水平落后等原因实际排放可能更高。
移动源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非道路移动机械成为当前空气质量改善的全新领域和重点。
重要通知!
《通告》自2019年12月16日起施行,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照《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由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使用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杭州生态环境